法律知识

应当如何处理违建里的物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15 09:08
人浏览

应当如何处理违建里的物品

处理违建里的物品应由公证部门对被拆除违建及违建内的物品进行证据保全,物品清点登记运至指定处所,组织街道办事处、违建所有人作为证明人,强制执行违建拆除。应当如何处理违建里的物品

应当如何处理违建里的物品的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