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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迟延交付房租房东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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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1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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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迟延交付房租房东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经催告仍迟延交付房租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若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承租人迟延交付房租房东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迟延交付房租房东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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