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申请破产受理后再怎么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30 03:36
人浏览

申请破产受理后再怎么做

申请破产受理后的做法是由管理人依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4、债务人所欠税款;5、普通债权。

申请破产受理后再怎么做的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二条 下列各类债权的债权人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会议,依照下列债权分类,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一)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二)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债务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债权。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