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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法院可以执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07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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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法院可以执行。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可以分割,当事人可以采取对折价、拍卖等方式分割,双方协议无效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

  一、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法院可以执行吗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法院可以执行。但要注意的是,其需要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其房屋权属归于被执行人所有,人民法院既可以对该房屋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作出裁定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二、没有产权证的房屋能否分割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能分割,可以通过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但不能诉讼分割。法律快车提醒您,双方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行起诉,不直接判决该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房屋产权证手续怎么办理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2.受理申请,审查材料;

  3.必要时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4.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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