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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缓刑怎么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09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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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个月缓刑的执行是暂不对当事人实施有期徒刑,而是给予六个月考验期,考验合格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缓刑需要满足当事人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有悔罪表现,因此累犯是不适用缓刑的。

六个月缓刑

  一、六个月缓刑怎么执行

  六个月缓刑执行就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6个月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刑罚(有期徒刑6个月)暂不执行。在6个月的考验期内,根据具体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有期徒刑6个月)。6个月的考验期内,须遵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二、累犯能否适用缓刑

  累犯不适用缓刑。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不适用缓刑的。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法律快车提示您,有期徒刑缓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三、缓刑期间犯新罪如何处理

  缓刑期间犯新罪按如下处理: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因为缓刑是没有收监,没有被羁押,相当于原刑罚没有执行,所以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就按判决前犯数罪进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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