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继承没有遗嘱的要公证吗
房产继承没有遗嘱不需要公证。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公证遗嘱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 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 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 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4. 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5. 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三、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是什么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快车提醒您,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