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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08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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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区别在于继承权的不同、指定的权利不同、生命权不同,继承人并不具备继承指定权。继承权取得方式包括法定继承权取得和遗嘱继承权取得。

  一、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区别

  被继承人与继承人的区别如下:

  1.继承权的区别。继承人的继承权通常是根据与被继承人的关系来排序;而被继承人则没有继承权。

  2.指定权利不同。继承人没有被继承人的继承指定权;被继承人可以通过立遗嘱、公证等方式来选择自己财产的继承权。

  3.生命权不同。通常被继承人在被继承时已经失去了生命;而只有活着的人才拥有继承权。

  我国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

  二、继承权取得方式包括什么

  1.法定继承权的取得:自然人可以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抚养、赡养关系而取得继承权;

  2.遗嘱继承权的取得:自然人取得遗嘱继承权的依据是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三、继承权什么时候开始

  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法律快车提醒您,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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