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法律快车提醒您,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遗嘱公证后可以更改吗
公证遗嘱生效前,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可以变更公证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我国法律只对遗嘱的设立和变更形式,进行规制。至于遗嘱人在何处设立或变更遗嘱,法律并无限制。在办理遗嘱公证中,如出现同为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的情形,依法以时间在后的公证遗嘱为准。但为了避免将来两份遗嘱,在使用上可能产生的冲突,可要求遗嘱人将原来的遗嘱,提交现承办公证机构存档。
三、不公证的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不公证的遗嘱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就有法律效力。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才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即具有遗嘱能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是指遗嘱内容必须与遗嘱人关于处分其遗产的内在真实意志相一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和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我国的遗嘱继承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遗嘱无效。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是遗嘱人指定他人承受其个人财产的法律行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人无权处分。因此,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如果丈夫以遗嘱处分了夫妻共有的财产,就侵犯了妻子的个人财产所有权。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