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对涉外仲裁的定义是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4-23 07:05
人浏览
导读:对涉外仲裁的定义内容是在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活动的情况下,是需要由当事人与对方签订仲裁协议即可。涉外仲裁裁决法院是可以有相应的执行权的,而当事人之间只有裁决权,但没有执行权。

  一、对涉外仲裁的定义是哪些内容

  对涉外仲裁的定义内容是指在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活动中,当事人依据他们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契约性、非契约性民商事争议,提交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局性仲裁裁决的活动。

  二、涉外仲裁裁决谁可以有执行权

  对于涉外的仲裁裁决,我国人民法院是有相应的执行权的,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是下设在中国国际商会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委员会。这两个机构是民间性质的组织。由于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民间性质,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只有裁决权,而没有执行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涉外仲裁法律适用

  法律快车提醒您,凡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均视为同意按照本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且仲裁委员会同意的,从其约定。仲裁庭在选择适用法时,一般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与合同最密切联系的原则;

  3.特殊规定原则;

  4.适用国际公约和参考国际惯例的原则。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