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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报销申请流程是什么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11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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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报销的申请流程首先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可能构成伤残的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得到工伤认定通知书等材料后就可以进行费用报销了,可报销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

  一、工伤报销申请流程是什么

  工伤报销申请流程如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用人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二、工伤报销范围有哪些?

  以下各种发生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劳鉴中心)核准的工伤医疗期、康复期内的医疗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三、工伤报销的钱打给个人还是单位?

  工伤钱可以打到公司,也可以打给个人。打到个人账户或者单位账户都是可以的,需要看公司的规定,也可以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待遇报销费用并不一定都是支付给劳动者的,如果医疗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垫付的,一般由用人单位申请报销,相关费用划入用人单位账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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