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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调查的程序是怎么样的过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4-26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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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反倾销调查的程序包括申请的提出,进口国当局立案审查和公告,反倾销调查过程,裁决,行政复审。反倾销税是指进口国政府在正常关税之外对倾销产品征收的一种附加关税。在实践中,抵制倾销最重要和最有效的措施是征收反倾销税。

  一、反倾销的调查程序是是怎样的过程

  1.申请的提出

  反倾销调查从国内产业的全部生产或合计总产量占大部分的国内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开始。

  2.进口国当局立案审查和公告

  当局应审查申请书所提供的证据准确性和充分性,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发起反倾销调查。如果申请受到国内生产商的支持,其集体产量构成了国内产业相同产品生产商全部产量的50%以上,则被视为“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的申请。如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商的产量不足国内产业相同产品全部生产量的 25%,则调查不应发起。

  当反倾销有充分证据提起时,当局应予以公告。

  3.反倾销调查过程

  一旦调查开始,当局应将国内产业的生产商提出的申请全文提供给已知的出口商和出口成员方当局,并应在受到要求时,向其他有关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供。

  4.裁决

  反倾销调查的结局就是依据倾销是否存在,是否构成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作出最终裁决并予以公告,作出肯定的最终裁决的方式即根据倾销的幅度和影响征收反倾销税。如决定征收反倾销税,还应公布各涉讼出口商、生产商出口产品应征收的反倾销税额或税率。

  5.行政复审

  在任何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审查要求,并提交了认为十分必要的确定资料时,或者征收反倾销税已过了一段合理的期限,当局应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时进行。行政复审一般应在12个月内结束。

  二、反倾销税具体指的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反倾销税是在终裁时在确定进口产品存在倾销,损害和因果关系的基础上征收的,其征税的幅度不高于确定的倾销幅度,调查主管机关根据最后调查的结论,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税建议,由国务院税则委做出决定。调查主管机关在征收反倾税的决定做出后,对外予以公告,由海关具体执行。

  三、反倾销调查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

  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按照倾销的定义,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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