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合同没给了钱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劳动服务后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劳动仲裁申请条件如下: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算应届生吗
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算应届生身份。签了劳务合同,但是还没有真正交纳社保,仍然算应届毕业生,因为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保留两年,这个与是否签订劳务合同没有关系,就算是签了,两年之内仍然是应届毕业生,可以凭借这个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去进行一些特有单位的招考。
法律快车提醒,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内容
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的内容是:
1.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将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等情况告知劳动者;
2.当事人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3.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完善合法;
4.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