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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仲裁的机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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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3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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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国际仲裁的机构有临时仲裁庭和常设仲裁机构。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申请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的话,那么可以称为临时仲裁;如果申请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话,那么可以称为机构仲裁。

  一、国际仲裁的机构有哪些

  国际商事仲裁,根据其组织形式的不同,可分为临时仲裁庭和常设仲裁机构两种。通常,提交临时仲裁庭进行的仲裁称为临时仲裁,而提交常设仲裁机构进行的仲裁称为机构仲裁。

  1.临时仲裁庭

  临时仲裁庭是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协议,在法律规定或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选出的仲裁员自行组成的仲裁庭。临时仲裁庭一般无固定的组织、办公地点、办事人员和仲裁规则,它在审理争议并作出裁决后,即行解散。临时仲裁曾经是仲裁的主要形式,现在仍常被采用。从立法上讲,有些国家的仲裁法规定了临时仲裁,有些国家的仲裁法则未加规定。

  2.常设仲裁机构

  常设仲裁机构是依据国际条约或一国法律所成立的,有固定名称、地址、人员及办事机构设置、组织章程、行政管理制度及程序规则的仲裁组织。现在,如果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一般都提交常设仲裁机构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二、国际仲裁的作用是什么

  国际仲裁是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之一。

  某一国际争端的当事国可依其事先或事后所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端交付仲裁。仲裁人由争端当事国协议选任,可由一人担任,亦可组成仲裁法庭或仲裁委员会,依仲裁协议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对仲裁协议规定的争端事由进行审理。法律快车提醒您,所作裁决对争端当事国具有拘束力。

  三、国际仲裁多久出结果

  国际仲裁官司出结果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左右。

  《仲裁法》第七十二条

  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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