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安置房买卖过户费用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6-12 12:39
人浏览
导读:安置房买卖过户费用多少钱要结合具体情况才能确定。在生活实践当中,买卖安置房办理过户登记可能会产生交易手续服务费;登记费等费用,每笔费用都是没有固定数额的。

  一、安置房买卖过户费用多少钱

  安置房买卖过户费用多少钱要结合具体情况才能确定。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

  4.核档费:50元/宗。

  二、安置房过户需要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安置房过户需要三十个工作日内的时间。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