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应当依据工伤致残者于评定伤残等级技术鉴定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的程度,可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的程度,可分为三个等级,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二、劳动能力鉴定做什么检查的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三、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职工申请进行伤病劳动能力鉴定,须由伤病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工伤职工符合鉴定条件直接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申请的,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通知用人单位为其履行申报手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通知书;
2.伤病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照片;
3.伤病职工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等材料;
4.《工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5.职工供养直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职工之间直系亲属的有效证明;
6.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