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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不发工资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2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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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职不发工资劳动仲裁需要的资料是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以及拖欠工资的证明。

  一、离职不发工资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劳动者离职后,被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如欠条、工资支付凭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法律规定多久算拖欠工资

  法律快车提醒您,只要没有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资的,那么就算是拖欠工资,没有时间限制。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三、拖欠工资赔偿金标准是怎么样的

  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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