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属于非法放贷
以下情形属于非法放贷:
1.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高利息吸收存款后私自放贷。
2.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3.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银行名义为单位之间非法拆借巨额资金做担保。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应由哪个部门受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违法发放贷款罪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三、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1.违法发放贷款1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3.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违法发放贷款500万元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3.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