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后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当事人处于暂时无力偿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此时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二、企业破产债务清算时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破产结算要多久
破产结算需要一年,具体时间由实际情况决定。法院依法宣告公司破产后,管理人应当清偿公司债务,分配破产财产。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