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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动仲裁纠纷处理需要什么文书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01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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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劳动仲裁纠纷处理需要的文书材料有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劳动关系证明、诉求的相关证据材料等。劳动者需在权益受损的1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一、北京劳动争议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劳动纠纷仲裁申请所需材料的要点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二、劳动仲裁的程序

  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

  法律快车提醒,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一般是45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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