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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支付工资算恶意欠薪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19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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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单位无力支付工资一般是不算恶意欠薪,但单位是否真的无力支付工资需要由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认定,需要等有关部门调查之后才能作出结论,但不管结果怎样,单位都需要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

  一、无力支付工资算恶意欠薪

  没有支付能力一般不算恶意欠薪。但是算不算恶意欠薪,应该由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并不是单位说没有支付能力就是真的没有支付能力,所有的结果需要等有关部门调查之后作出结论。但无论是不是恶意欠薪,都不能免除支付工资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恶意欠薪如何处罚

  恶意欠薪的处罚规定是,行为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恶意欠薪罪怎么报案

  法律快车提醒您,单位恶意欠薪的,劳动者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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