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怎样去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06 00:31
人浏览
导读: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的解决方式,是第一时间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予以审查。异议成立会移送其他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异议不成立的,会驳回申请。

  一、劳动争议管辖权有异议怎样去解决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被申请人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及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由劳动仲裁委审查。如果异议成立的,移交给有管辖权的仲裁委;不成立的,驳回当事人的异议申请;之后当事人对依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及时去人民法院起诉。

  二、劳动争议管辖权的规定

  出现劳动争议后,申请劳动仲裁的,管辖权规定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三、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法律快车提醒您,下列劳动争议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等;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