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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职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19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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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用人单位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女员工怀孕被辞退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赔偿金,还需要向女职工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如果用人单位为女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则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即可。

  一、怀孕女职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否则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女职工确认怀孕后被开除如何维权

  怀孕女工被辞退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相应赔偿,即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要根据孕妇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工作满1年的经济补偿金按一个月工资计算,工作6个月到1年的,则经济补偿金按照1个月工资计算。若是工作还不到6个月,则经济补偿金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三、开除怀孕职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怀孕员工存在法定过错而辞退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情形如下:

  1.怀孕女员工还在试用期内,单位有证据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怀孕女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3.怀孕女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的;

  4.怀孕女员工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5.怀孕女员工同时又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在用人单位提出后,任然不予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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