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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0-11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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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清算债权申报期限是一到三个月,是从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开始计算的。破产债权申报的材料包括了债权申报书、债权产生的合同或者是判决书、以及计息清单等等。

  一、清算债权申报期限是多久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破产债权申报的材料有哪些

  1.债权申报书。

  写明债权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申请抵销、是否为连带债权等。债权人为担保人的,写明担保成立的时间、担保的方式、被担保的主债权情况、被担保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范围、担保期间、财产担保的担保物情况、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债权人为连带债务人的,写明连带债务发生的时间、原因、金额、代替债务人清偿的情况等;对破产企业拥有多笔债权的,逐笔申报。

  2.债权证据材料。

  债权产生或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判决书等,债权人不能仅提供明细账,应将记账用原始凭证全部复印或出具书面说明;债权受偿情况的证据材料;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或申请执行期限的证据材料。

  3.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5.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三、债权人债权申报时怎么填写

  法律快车提醒您,债权申报书应写明:

  1.债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2.申报的原因;

  3.申报的债权数额、性质;

  4.申报的债权有无担保;

  5.申报的时间;

  6.申报的对象,和债权人的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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