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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劳动关系自什么时候解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21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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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申请仲裁劳动关系自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解除。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是自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遇到特殊情形需要延期的,是要获得负责人批准后延期十五日,并且需要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申请仲裁劳动关系自什么时候解除

  仲裁多久解除劳动关系是在受到仲裁申请后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会延长仲裁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劳动关系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5.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申请劳动仲裁符合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劳动仲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

  3.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4.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5.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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