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合同丢失后如何求助法律途径来维权
购房合同丢失后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不同的解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
二、购房合同中包含了哪些条款
法律快车提醒您,购房合同的基本条款有: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如何单方面解约购房合同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购房者可以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
1.符合约定的解除条件;
2.开发商因自身原因延迟交房,催告后三个月期限届满,仍未交房;
3.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
4.交付后的房屋出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