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消费者投诉如何处理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办法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投诉后,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并且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可组织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书;决定不予受理的,需告知投诉人理由。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经现场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但调解协议已经即时履行或者双方同意不制作调解书的除外。调解书由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印章,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各执一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留存一份归档。
未制作调解书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调解记录备查。
二、消费者投诉的方式
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但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要有以下内容:
1.投诉方及被投诉方基本情况。投诉方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2.具体的投诉内容。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3.具体的证据。消费者有义务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消费者协会一般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原件、实物等);
4.具体的投诉请求;
5.投诉的日期。
三、消费者投诉时的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提醒您,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四点:
1.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
2.是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
3.是消费者要尽快选择申诉或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4.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人民法院起诉都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