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婚姻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4 12:19
人浏览
导读:婚姻继承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单方面放弃继承权,但因放弃继承权导致不能履行相应义务时,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一、婚姻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婚姻继承需要的条件:双方为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双方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

  办理方式是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嘱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就通过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单方面放弃继承权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单方面放弃继承权。但是如果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关义务的,其做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三、婚姻无效还能继承遗产吗

  婚姻无效一般是不能继承遗产的,因为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而继承所指的配偶,必须是与被继承人具有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