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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劳动仲裁程序是如何申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8-01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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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淀劳动仲裁程序的申请是向劳动仲裁机构书面申请,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等。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法律原则有先行调解原则、回避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等。

  一、海淀劳动仲裁程序是如何申请的

  海淀劳动仲裁程序的申请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劳动仲裁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3.审查完毕的,符合受理条件并且属于受理的范围的就会受理;

  4.开庭审理,并及时作出裁决。

  二、劳动争议仲裁中的法律原则有哪些

  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先行调解是仲裁的必经程序,但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应及时裁决。

  2.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法定回避情节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都可以自动或申请回避。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均为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组成。为保证裁决的客观公正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仲裁裁决。

  4.一次裁决原则。法律快车提醒您,是指任何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都是最终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的,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仲裁,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实行一次裁决原则可以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时效如何界定

  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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