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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受伤用人单位应当如何进行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8-07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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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临时工受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由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第三方赔偿。有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费用具体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一、临时工受伤用人单位应当如何进行赔偿

  1.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的: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由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第三方赔偿。

  2.一般情况下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由工伤保险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临时工受伤工伤赔偿费用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赔偿项目具体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伤残待遇、工亡待遇标准。

  承担主体:

  1.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项目分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部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工亡赔偿。

  2.用人单位承担的项目分类:未报销部分医疗费、护理费(部分)、停工留薪、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临时工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临时工的认定标准是:与单位约定的用工时间不超过一年,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是一种非全日制的用工形式。

  临时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3.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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