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可在何种情形下单方改变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合同主要有这些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是什么
1.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解决劳动纠纷;
3.保障劳动市场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