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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由哪些人签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9-09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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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物业合同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物业合同终止的途径包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一方违约经过法院判决物业合同终止以及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等。

  一、物业合同由哪些人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通常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物业合同如何终止

  法律快车提醒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受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任意一方没有按照签订的物业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过法院判决后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

  物业合同中通常会规定物业服务的时间,到期之后如果双方没有继续续订合同的意图,物业合同自然终止。

  合同解除终止通常出现在物业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三、物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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