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工死亡职工家属的供养范围如何确定
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范围根据法律规定的范围确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因工死亡认定标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死亡的认定标准为: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死亡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导致死亡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
4.患职业病导致死亡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导致死亡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导致死亡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三、工伤死亡赔偿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因工伤死亡的,如果因工伤死亡赔偿产生纠纷的,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工伤死亡赔偿纠纷。
如果劳动者去世,携带劳动者死亡证明书,和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可以代为申请。
申请书填写事实与理由,就是主张以上要求的原因,当然还需要提供主张事项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