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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什么条件后才能成为口头遗嘱的见证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27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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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口头遗嘱见证人需要满足的条件一般包括:见证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等。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公证遗嘱的效力不一定高于口头遗嘱的效力。

  一、满足什么条件后才能成为口头遗嘱的见证人

  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条件是:

  1.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3.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哪个效力更大

  公证的遗嘱效力并不优于口头遗嘱。如果行为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如果口头遗嘱是在公证遗嘱之后做出来的,就以口头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口头遗嘱可以办理公证吗

  不可以。

  法律快车提醒您,口头遗嘱只有在紧急情况,也就当事人随时可能死亡的时候才可以使用口头订立遗嘱。并且如果脱离危险,当事人需要重新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口头遗嘱无效。没有脱离危险,也就意味着遗嘱人死了,更没办法公证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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