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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辞职强行走拿不到工资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22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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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让辞职强行走拿不到工资的处理方式是: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离职与辞职的区别之处在于运用主体不同、适用原因的性质不同。

  一、不让辞职强行走拿不到工资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以拒绝支付工资不让辞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是方式简单,缺点是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是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离职与辞职有什么区别

  1.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2.适用原因的性质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三、离职开证明要几天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职证明需要根据各个公司的办事流程来确定,一般是当天就可以开出来的,最迟不晚于劳动者离职后十五天。在劳动者提出辞职以后,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前,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最晚不得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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