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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每个月20号发工资是不是违法行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17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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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单位每个月20号发工资不是违法行为,只要公司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发放工资的则不算是违法,如果是公司不发工资的,则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一、单位每个月20号发工资是不是违法行为

  公司每个月20号发工资不违法。

  只要是在约定或规定时间内发放了工资即合法。至于哪天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何时发放。如果约定了工资发放日而却违反约定20号发则属违约,如果平日都是按期发放只是一次或少许几次因其它正当原因而延期发,且说明原由的则法律允许的。如果约定的是20号发,这是合法的,因为工资发放日本来就是双方自由约定。

  二、单位不发放工资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不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书写好劳动仲裁申请书、按对方人数准备好申请书副本,并且依法收集好能证明本人主张的证据资料,之后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仲裁机构予以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三、单位不发放工资怎么写欠条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资的欠条要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楚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亦可添加违约条件,比如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3.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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