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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记录能否算劳动关系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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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资发放记录能算劳动关系证据。除了工资发放记录,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还包括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等等。

  一、工资发放记录能否算劳动关系证据

  能算。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以上证据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二、劳动关系证据不足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关系证据不足,无法确认劳动关系。

  发生伤害事故,不能按工伤赔偿,可以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三、通过劳动关系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有时效期吗

  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有时效期。如果当事人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是一年。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都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来确认这一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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