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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20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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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仲裁和诉讼的区别在于性质不同、审理的时限不同、遵循的原则不同、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同以及法律依据不同等。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后,会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一、劳动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仲裁和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两种不同方式,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性质不同:劳动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而诉讼则完全属于司法性质。

  2.依据不同:劳动仲裁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而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事诉讼法》。

  3.原则不同:劳动仲裁的原则包括先行调解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及时原则等,而诉讼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4.程序不同:劳动仲裁只有一审,仲裁裁决作出并送达后,仲裁程序即终结,如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不能向上一级仲裁机构再行申请,而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进入诉讼程序;诉讼则有二审,诉讼一审结束后,如对一审的判决不服,当事人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5.审限不同:劳动仲裁一般应当在45日内结束,而诉讼则有一审、二审等不同审限。

  6.效力不同:劳动仲裁和诉讼的结果效力不同,劳动仲裁的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诉讼的结果则可能需要通过强制执行才能实现。

  7.收费不同:劳动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费虽然都是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收费标准不同。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限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可以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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