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继承房产房产证上写谁的名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写未成年人的名字:
1.在该房屋为一次性全额受让的前提下,房产证可以登记为未成年子女的名字。
2.办理该项时:应当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
(1)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
(2)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二、继承房产的流程是什么
1.首先,办理房屋继承需要先到公安机关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其次,在办理完死亡证明手续之后,需要前往公证处对继承权进行公证;
3.在进行了继承公证之后,还需要前往房屋登记机关进行房屋变更登记,房屋变更登记需要提供相应房屋的权属证明,以及继承公证材料。
三、继承房产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继承需要的材料有: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5.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