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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加班工资支付双倍是否属于法律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24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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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作日加班工资支付双倍是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单位安排工作日加班不给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工作日加班工资支付双倍是否属于法律规定

  工作日加班的工资不是双倍。工作日加班工资是1.5倍。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该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亦即劳动者在工作日被安排加班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加班工资应为在正常工作时间能获得的工资的1.5倍。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工作日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可以,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仲裁是劳动仲裁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工作日加班的加班工资基数含绩效吗

  不一定。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的,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则不应作为计算基数。

  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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