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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房屋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05 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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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转让房屋需要的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房屋转让需要缴纳的费用一般包括了契税、交易服务费、产权转移登记费等等。

  一、转让房屋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所有权转移需要以下这些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房屋核档证明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房屋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房屋转让交的税费为以下内容:

  1.契税:90平米以下的是1%,90-144平米的是1.5%,超过144平米的是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总价的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5.房屋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1000元,120平方米以上3000元,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

  三、房屋转让如何订立合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转让合同的订立:

  1.首先写明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住址等。

  2.写明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子位于哪里;房子的楼号、单元号、门牌号;房子建筑面积;房子实际使用面积;房屋结构。

  3.写明转让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4.写明房屋钥匙交付时间。

  5.写明什么时候办理过户手续。

  6.写明甲方的承诺。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7.写明违约责任。

  8.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写明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10.最后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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