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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离职需要哪些举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20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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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迫离职需要的举证包括对调岗不同意的书面回复证明、离职证明书等。构成被迫离职的条件包括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等。

  一、被迫离职需要哪些举证

  被迫辞职需要提供以下证据:对调岗不同意的书面回复证明;资金流水证明;离职证明书;其他。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哪些条件能构成被迫离职

  这些条件能构成被迫离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

  三、被迫离职后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

  法律快车提醒您,员工被迫辞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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