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被抵押了怎么办
买卖的房屋被抵押,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是卖方存在欺诈,没有告知买方房屋被抵押的,买方可以申请撤销购房合同,撤销购房合同后,可以要求退还购房款,并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如果买方知道房屋被抵押,仍然购买该房屋的,产生的后果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二、办理房产抵押需要什么材料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三、办理房产抵押应注意什么事项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产抵押的注意事项有:
1.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不得抵押;
2.宅基地、幼儿园或医疗机构等公益性的组织抵押;
3.所有权、使用权或有争议的财产不得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