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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给子女后可不可以撤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2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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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屋赠与给子女后可以撤销,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或者是已经公证完了的除外。赠与人发现存在可撤销房屋赠与的情形时,一般需要在一年的时间内行使撤销权。

  一、房屋赠与给子女后可不可以撤销

  房屋赠与给子女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但有特定情形时不能撤销。

  在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或赠与行为进行公证前,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子女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发生效力。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三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如果房屋已经办理过户登记,则赠与人不能任意撤销赠与。

  二、房屋赠与给子女后多久可以撤销

  法律快车提醒您,赠与当事人发现赠与合同有可撤销的情形时,一般要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房屋赠与给子女后有居住权吗

  1.父母赠与子女房屋后,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子女,而父母通常有居住权的。

  2.居住权是用益物权,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允许当事人居住的,就拥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间;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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