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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反诉的前提条件有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09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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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提起反诉的前提条件的内容包括反诉必须在本诉提起之后才能提、必须是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必须在裁判出具前提出等。反诉案件的诉讼受理费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预先缴纳。

  一、提起反诉的前提条件有哪些内容

  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反诉必须以本诉为前提。反诉和本诉是密不可分的两种制度,没有本诉,就不可能有反诉。因此,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提出,即反诉的被告必须是原诉的原告,反诉的原告必须是原诉的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案外均无权提起反诉。

  2.反诉必须在本诉提起以后,人民院宣告裁判前或者调解书送达前提出。

  3.反诉同本诉必须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4.反诉与本诉必须有实质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才能提起反诉。

  二、提起反诉要交诉讼费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反诉要交诉讼费。

  相关法律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三、提起反诉和上诉的区别是什么

  反诉和上诉的区别如下:

  1.上诉:指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依法请求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及因此引起的一系列诉讼活动。

  2.反诉: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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