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纠纷证据保全的材料有哪些
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保全证据的具体内容、范围、所在地点;请求保全的证据能够证明的对象;申请理由,包括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且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具体说明。
2.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申请人主张的民事关系(如被申请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
3.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担保手续。
二、医疗事故纠纷证据保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证据保全具备条件:
1.证据可能灭失。如证人因年事已高,患有疾病,有可能即将死亡,应及时取证;作为证据的物品有将腐坏、变质、消灭的可能,应及时将物品的外形、特征等记成笔录,或进行拍照和录像,并将物品及时处理。
2.证据在将来难以取得。例如,证人将要出国等情况。虽然难以取得并不等于无法取得,但如果不进行保全将会影响到案件的及时审理甚至影响到办案的质量。
上述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申请证据保全。
三、医疗事故纠纷证据保全有哪些要求
医疗事故纠纷证据保全材料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客观性:证据必须真实可信,能够客观地反映医疗事故争议的事实和情况。任何虚假或伪造的证据都不得被采纳。
2.相关性:证据必须与医疗事故争议相关,能够为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合法、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提供依据。与争议无关的证据不得被采纳。
3.合法性: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违法取得的证据都不得被采纳。
4.充分性:证据必须充分、完整,能够支持主张的事实和理由。证据不足或存在矛盾的证据不得被采纳。
5.时效性:证据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超过时限的证据不得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