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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差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28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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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回迁房和商品房有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回迁房是基于拆迁补偿协议、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但回迁房不是、两者房屋的性质不同等方面。

  一、回迁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差别

  1.房价不同

  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2.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

  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3.房屋的性质不同

  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二、回迁房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如果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回迁房业主也需要交纳物业费。

  律快车提醒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三、回迁房属于什么性质的房子

  回迁房属于拆迁优惠房。

  回迁房是依照国家方针出售的,在拆迁的过程当中可以享受到一定程度的优惠方针,而没有完整产权或者只有回迁合同的回迁房是无法满足销售条件而上市,也无法进行贷款,而且还存在部分小产权房子,不能享用商品房的权力。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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