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管理委员会是怎么产生的
物业管理委员会(简称物管会)的产生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公告:街乡镇发布公告,宣布拟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相关事项。
2.人选产生:通过社区党组织推荐、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推荐、业主自荐或联名推荐等方式产生委员候选人。
3.确定候选人:社区党组织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确定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并指定主任及副主任,随后报街乡镇。
4.确定委员名单:街乡镇在七日内确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名单。
5.备案刻章:完成相关备案和刻制印章手续。
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法律快车提醒您,物管委的主要职责包括:
1.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3.组织业主依法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人,并进行交接。
4.拟定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
5.协助处理维修资金的使用相关工作,并组织补交、续交。
6.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7.督促物业服务人对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督促业主交纳物业费用。
8.组织业主制定或修改管理规约、议事规则,并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三、物业管理委员会有工资吗
物业管理委员会(业委会)的成员通常没有工资。
他们参与管理工作是基于自愿原则,有时可能会获得一些补助,如交通费、通讯费等。然而,这些补助并不等同于工资。业委会成员通常不享有固定的薪金报酬,但可能会有一些生活补助或其他形式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