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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应注意的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0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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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仲裁应注意的事项是明确双方的身份信息、需要在有效的仲裁时效内提出申请、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还需要确保劳动仲裁的请求必须是合法、具体并且全面的。

  一、劳动仲裁应注意的事项

  申请劳动仲裁时,应遵循以下注意事项:

  1.明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明确双方身份信息,即必须有适格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2.时效问题:必须在仲裁时效之内主张。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准备相关证据:劳动者提请劳动仲裁申请,必须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工资表或银行卡工资流水单、工作服、工作牌、考勤表、证人证言等。

  4.仲裁请求的合性、具体性和全面性:仲裁请求必须合法、具体、全面。

  5.注意管辖地点和管辖级别: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6.调解程序:在劳动仲裁程序中有调解程序,要抓住调解机会等等。

  二、劳动仲裁的结果多久出

  劳动仲裁开庭后,仲裁庭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能作出裁决书。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写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当事人权利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及时制作决定书予以补正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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