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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由谁来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4-10 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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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机构来交。社保在劳务派遣用工中是必须缴纳的,根据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工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在三十日内为其缴纳社保。

  一、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由谁来交

  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缴纳。

  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1.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2.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4.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5.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二、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是否必须缴纳

  劳务派遣工必须购买社保。派遣单位在与派遣工建立用工关系后,就需要在三十日内及时为其申请社保登记,并且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来为其缴费,至于派遣工的缴纳部分,可依法由派遣单位代扣代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三、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不给缴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申请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被诉人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3.仲裁庭于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和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接到副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据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工资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决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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