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如何分割由父母购买的房产过户
在现实中存在三种分割方式:
1.以一方父母名义买房在离婚前已经过户到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下,房子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可以请求分割;
2.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且与父母签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
3.虽然没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但是父母承认委托购买的事实的。
在上述三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房产证、委托购买合同、房屋所有权公证等证据材料,以及证人证言,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是否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由父母购买的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后房屋归一方所有的,当事人要持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三、离婚由父母购买的房产父母能否收回
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通常父母无法收回。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双方父母都有出资的,登记在子女一个人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